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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这件事

2017-08-22 三表 三表龙门阵

郭敬明被控性侵,从目前的网络舆论来看,是一件喜闻乐见、喜大普奔的事。

 

嘲弄他的性向、身高及抄袭往事,大众找到了一个绝好的情绪发泄出口。

 

《新闻编辑室》里有一句话:「一个人,只有医生才能宣布他死亡,新闻不能。」

 

同样道理,网友、舆论不能宣判郭敬明是一个性侵者,事件再符合你的自由心证也不可以。

 

李枫在微博的控诉长文中,并没有扎实的证据,且时间久远了,他又没做好证据保全,这种「无脑开大」的打法,极大概率会在官司中败下阵来。

 

而郭敬明在矮小、剽窃犯后又多了一个标签「性侵者」,法律可以还他清白,但舆论的声音不会消弭。

 

李枫七年隐忍不发,昨夜打出一记王八拳,李元芳看了都会觉得蹊跷。实际上七年前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一幕,他完全可以选择出走,不与郭敬明合作。但就检索网络资料来看,双方合作不断,一江春水,无风无浪。

 

你与你口中的「魔鬼」做交易,我无法抱以同情,但足够理解,因为人生而为人,活着大不易。

 

李枫算个文化人,读了不少书,也写了不少书,但他不如大连的一个普通小伙子。

 

大连一22岁男子在微博发文称,自己在学车过程中,被驾校一名男性教练性侵并受伤。他在微博上晒出了急诊证明,其母亲也予以声援,一手进行「舆论动员」,一手「报官」,很有章法。今日传出消息,涉事者已被处于十日拘留。

 

两件事并起来解读,如果李枫手握证据,后续极有章法的话,连同大连小伙子的处理办法来看,这反映了社会的一大进步,那就是:不再独吞被性侵的苦果。

 

倒回二十年前,别说男男之间的性侵,女性遭遇男性的性骚扰,多半选择隐忍,一旦公布的话,社会评价体系也是:这女孩肯定不检点、这女孩一定很骚、苍蝇不叮无缝蛋。

 

随着女权意识的崛起,现在社会对于「女性遭遇性骚扰」舆论打击已形成高压态势,越来越多遭遇此状况的女性选择站出来,落上「性骚扰」名声的男性亦很难在社会立足了。

 

但男性对男性性骚扰、性侵,2015年法条里才增设相关内容,即强制猥亵的对象从原来的「妇女」改为「他人」。饶是如此,恐怕受害男性还是难以启齿,出事后社会评价也多为负向的奚落。这内里恐怕有两层心理含义:男性有自保能力,如何能让对方得逞?男性被男性性侵,画面难以想象,有违社会常理。

 

这样的大环境也让媒体在选题上,对于女性遭受性骚扰、男性骚扰,积极性大有不同。譬如郭敬明事件中,很多媒体的报道是从「八卦向」的角度处理的,而不是法理层面的解读。甚至把陈学冬、朱梓骁这些人物元素杂糅其中,严肃问题又流俗化了。

 

然而社会理念与民众意识必然要进步,当绝大数人认同这是一出悲剧,一出有违法理的事件,才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,也让施恶者更易得到震慑与惩罚。

 

著名性学家李银河博士提出「性爱三原则」,即「自愿、成人、私密」。但娱乐圈(对不起实在无法把郭敬明归为作家圈),你与魔鬼做交易,就无法得到我圣母般的同情,何况,你的实锤在哪里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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